印度尼西亞繼續對進口窗簾實施保障措施

據中國貿易救濟資訊網,2026年6月2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窗簾。2026年5月21日,印尼財政部在官方公報釋出第36號令,決定繼續對進口窗簾(包括帷簾)、百葉窗、床帷及其他裝飾用織物製品[[Curtains (Including Drapes), Interior Blinds, Bed Valances, and Other Furnishing Articles]徵收保障措施稅,措施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具體如下:2026年5月22日至2027年5月21日為9,841印尼盾/千克、2027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為9,248印尼盾/千克。涉案產品的印尼稅號為6303.12.00、6303.1990、6303.91.00、6303.92.00、6303.99.00、6304.19.90、6304.91.90和6304.92.00。

2019年9月18日,印尼對進口窗簾(包括帷簾)、百葉窗、床帷及其他裝飾用織物製品啟動保障措施調查窗簾。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對涉案產品實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印尼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複審調查。2023年5月5日,印尼繼續對涉案產品徵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有效期至2026年5月21日。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涉案產品不適用上述保障措施。2025年11月25日,印尼對該案啟動第二次日落複審調查。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稱,印尼保障措施委員會(KPPI)對該案作出第二次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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