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浙江租房新規施行不到1個月,已有多名房東被處罰!

錢報杭州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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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陽房東田某某在銀湖科技園經營日租房業務,在租客退租離開後,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送租住人員變動及房屋出租治安相關資訊裝修。海鹽房東範某因出租房屋後未按時向公安機關報送承租人資訊被查處……

房東被公安行政處罰 圖源裝修:富陽釋出

近日,浙江多地通報了多起房東被公安行政處罰事件,且都是在同一個問題上犯了錯——違反了《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辦法》裝修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辦法》已於6月1日正式施行,被稱為租房新規裝修。與2010年11月12日釋出的《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相比,租房新規管理範圍更廣、要求更細、處罰更嚴。施行不到1個月,已有多地房東被處罰,由此可見租房新規確實是動了真格。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辦法》規定,出租人出租房屋時,必須核對承租人有效身份證件並登記相關資訊,不得將房屋出租給身份不明或拒絕登記身份資訊的單位或個人裝修

根據規定,房東須在簽約後3個工作日內報送租客身份、房源地址、租期等治安資訊;資訊變化的,同樣要在變化之日起3日內報送裝修。從目前各地公佈的處罰案例來看,大多數情況下是因為房東未盡到及時報送(3個工作日內)義務。

此外,以小時、日計算租金出租住房(俗稱短租房)的,要求更為嚴格一些,房東須在租客實際入住和離開時即時報送相關資訊裝修。短租房還須建立24小時管理制度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還有其他一些相應的管理要求。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辦法》規定,房東未按時報送的,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短租房未即時報送的,同樣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裝修

那麼,作為房東接下來該如何避坑?其實並不難裝修。如果你的房子是託管給了鏈家、我愛我家等中介,那麼正常情況下報送義務就由中介履行。如果是透過中介非託管出租,最好是在居間合同中明確約定資訊報送義務由哪一方履行。如果是沒有透過中介自行出租,那麼就得自行報送資訊了。

總之,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或者抱有僥倖心理而不去及時報送資訊裝修。其實,報送資訊非常便捷,房東可登入浙裡辦,選擇“房屋出租登記”,按照提示進行填報即可。

蔣敏華

本文為「錢報杭州房產」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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