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自治區關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決策部署汽車,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結合當前全區汽車以舊換新申請規模、資金使用效率等實際情況,進一步最佳化補貼申領流程、提升政策實施便利度,經研究,現對2026年全區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方式作出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補貼實施方式
本次調整核心內容為暫定取消“先領取補貼資格券、再申領補貼”前置環節汽車,實行消費者直接線上申報模式,具體分類要求如下:
(一)汽車報廢更新汽車。個人消費者完成舊車報廢、購買符合條件新車並取得全部證明材料後,直接登入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進入“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入口”,按政策要求及系統指引填報相關資訊、上傳證明材料,向補貼受理地(新車發票開具地,下同)提交補貼申請,稽覈透過後按規定發放補貼。
(二)汽車置換更新汽車。個人消費者出售舊車、購買符合條件新車並取得全部證明材料後,進入雲閃付APP“內蒙古汽車置換更新平臺”小程式,登入“內蒙古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服務平臺,選擇補貼受理地,按政策要求及系統指引填報相關資訊、上傳證明材料,稽覈透過後按規定發放補貼。
二、實施期限
本次調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即日起全區停止發放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格券汽車。後續如根據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調整相關政策,將另行釋出公告。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調整生效前,已透過原方式領取、核銷資格券的消費者,可自主選擇按原有流程繼續提交補貼申請,或按本次調整後的方式直接線上申報汽車。
(二)補貼資金繼續實行“總量控制、時序均衡、動態調整”原則,補貼最終以線上稽覈結果為準汽車。請廣大消費者理性規劃購車及車輛置換或報廢計劃,有序提交補貼申請。
(三)各盟市商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商務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資金均衡使用方案》(內商運字〔2026〕72號)檔案要求,結合本地資金額度,合理安排工作節奏,確保資金規範、均衡使用汽車。
(四)補貼物件、範圍、標準、條件,申請及稽覈等原有政策內容,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等8部門關於開展2026年內蒙古自治區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內商運字〔2026〕38號)規定執行汽車。
特此公告汽車。
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
2026年6月26日
來源汽車:赤峰市商務局
編輯汽車:馬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