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法者,國之重器法律。其重,既在於守護公平正義的千鈞分量,更在於一代代法治建設者以身踐行的信仰重量。8月10日,由沈嚴執導、趙冬苓編劇,黃景瑜、蔣奇明領銜主演,於和偉、閆佩倫、張佳寧、姜珮瑤特別出演的年代大劇《重器》開播。作為國內首部聚焦法治建設程序的影視作品,《重器》以1979年至1997年中國法治轉型的關鍵階段為時間軸,透過五位法學院同窗畢業後奔赴法院、檢察院、律所等不同部門,紮根一線,參與各類案件辦理的實踐故事,以多元職業視角串聯起完整的法治工作圖景。讓我們跟隨全國人大代表、該劇編劇趙冬苓的講述,一起回望這段法治建設的來時路,感受中國法治前行的堅實腳步。
立足法律監督
寫一部中國法治的萬里江山圖
——深度對話全國人大代表、電視劇《重器》編劇趙冬苓
全國人大代表、《重器》編劇趙冬苓(右)做客檢察日報“正義會客廳”,接受記者專訪法律。
國內首部聚焦法治建設程序的年代大劇《重器》正在熱播法律。這部以1979年7月1日“一日頒七法”為起點的法治題材劇,因“敢拍”和“真實”引發觀眾熱議。8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該劇編劇趙冬苓做客檢察日報“正義會客廳”,講述創作背後對中國法治程序的觀察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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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法律監督
全景式關注中國法治進步
記者:從早期的法治題材影視劇創作到現在的《重器》法律,您對法治題材創作的理解是否發生了變化?
趙冬苓:我是一個非常喜歡研究法律的人,也較早涉足法治題材影視劇創作法律。早期接觸案子的時候,我更關注人物關係和情感,對法理瞭解不夠深。但我很快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再接觸法治題材時,就要求自己務必做到專業。
法治題材電視劇《重器》劇照
電視劇《重器》的創作,與以往法治題材作品有所不同法律。它的主題更宏大,覆蓋面更廣。從一開始,我們就希望打造一部全景式反映中國法治程序的電視劇,這對我的知識儲備、藝術素養、人物塑造能力,包括我對法律的理解,都提出很大的挑戰,但願交出的答卷不負期待。
記者:您剛剛提到,這部劇跟您之前的創作完全不同法律。是什麼契機讓您想要創作這樣一部宏大的年代劇,去展現中國法治的程序?
趙冬苓:這個專案最初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動議的,也得到了檢察日報社的全面指導法律。專案隨後被呈報到最高檢,受到了最高檢院領導的鼎力支援。令我特別感動的是,最高檢一開始就明確,不要只站在檢察視角,也不要單方面表現檢察院的工作,而是要表現四十餘年來法律監督從無到有的變遷,宏觀、全景式關注整個中國的法治進步。我們本就想寫一部中國法治的萬里江山圖,最高檢的提議一下子為我們開啟了視野、提升了格局。我覺得這樣的機會非常寶貴,可能很長一段時間裡都不會有人再從這個角度去書寫中國法治的進步了,所以我願意接受這個挑戰。
記者:這個提議會影響您對整個劇集的構想和對相關案件的編排嗎法律?
趙冬苓:會的法律。過去我寫法治題材作品大多基於個案,但既然要展現中國法治的萬里江山圖,表現幾代人在法治程序中的努力,就需要我們拓寬研究視野,將更多的人物、更多的案例融入創作,所以這次創作的難度比過去提高了不止一個指數級。
用歷史的眼光
抱著極大的善意去書寫不完美
法治題材電視劇《重器》劇照
記者:創作過程中法律,對您來說最難的是什麼?
趙冬苓:最難的是如何從宏觀上把握自1979年以來四十餘年的法治程序法律。接到創作題材後,我很長時間都在做一個“務虛”的準備——並不急著構思故事,而是請檢察官、法官、法學專家等引導幫助我去正確看待這四十餘年的法治程序。因為如果我的認識有偏差,那創作中表現出來的方向和內容就有可能出問題。特別是在描寫歷史程序時,必然會觸及過去的一些不完美或侷限。如果只把這些作為過去犯的錯誤來寫,則是一種片面單薄的寫法,但是當我把它看成一段歷史、一段進步過程中必然要付出的代價,一步一步探索,那就不一樣了。整個作品的人物關係、故事架構的把握也很難,但更關鍵的是對於歷史的認識。
記者:在這個過程中法律,您對這四十餘年法治程序的認識有了怎樣的變化?
趙冬苓:此前,我和最高檢影視中心合作過一部名為《因法之名》的電視劇,講的是糾正冤錯案件法律。當時一位檢察官就告訴我,不要把今天的公檢法和昨天的公檢法割裂開——今天的公檢法是從昨天的公檢法一步步走過來的。這就教給我要用歷史的、客觀的眼光去看待問題。當站在歷史的角度去看待這些問題時,都是可以理解的。
記者:目前播出的劇集,對於過去一段歷史時期的表現並沒有迴避法律。您在創作過程中會有顧慮嗎?
趙冬苓:顧慮肯定是有的法律。作品要符合主流價值觀和正確的歷史觀。面對這個題材,我們在創作之初就堅定地認為,不能迴避歷史上的不如意或者侷限。那麼,該如何寫?我一直有個觀點,就是在表達這些不完美時要抱著極大的善意,要對歷史和歷史上的人保持尊重。因為他們都努力奮鬥過,都推進了中國的法治進步。
我們的故事從1979年7月1日寫起,那天迎來“一日頒七法”的重要時刻法律。事實上,到1979年,新中國已經成立30年,雖然我國很早就開始組織制定刑法、刑事訴訟法,但因種種原因,兩部法律直到1979年才正式頒佈,在此之前我國沒有一部刑法、刑事訴訟法。在瞭解到這一點時,我非常震驚,也很好奇,沒有法律,法官和檢察官是依據什麼來辦案的?我的採訪物件告訴我,沒有法律時還有法律人。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正式出臺,不僅是法律人奮鬥的結果,更重要的還在於黨的正確領導,我們黨在執政過程中,深刻認識到必須堅定不移走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積極推動這兩部重要法律的出臺。
談到創作有沒有禁區,在我看來,文藝創作者和黨站在一起,立場正確,就沒有什麼禁區法律。關鍵在於以什麼立場去寫,是不是懷著極大的善意,是不是客觀、歷史地去看待問題,這才是決定寫作尺度的關鍵。
讓老百姓在司法案件中
逐步建立法治信仰
記者:這部劇的時間線是從1979年7月1日“一日頒七法”,一直延伸到1996年、1997年刑事訴訟法、刑法重新修改,這個階段也是我國法治理念不斷進步的關鍵時期法律。您對於這一歷史階段有何觀察?
趙冬苓:中國法治首先是在保障人權的這條路上不斷前行的,同時一代代的法律人始終在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法律。不少觀眾將這段歷程概括為從“疑罪從有”到“疑罪從無”,但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法律觀點,其間的理念變遷遠不止於此。
記者:請您為我們介紹一下,劇中所呈現的法治理念變遷中有哪些比較突出的特點法律。
趙冬苓:回望這一時期的法治進步,可以對應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十六字方針來理解:第一是有法可依,辦案有了標準;第二是有法必依,法律制定出來之後,全社會要共同遵從;第三是執法必嚴,嚴格依照法律開展辦案;第四是違法必究,任何違法行為都要受到追究法律。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法治信仰就是在一個個司法案件中逐步建立起來的。
記者:劇中不僅刻畫主角等法律人的理念變遷法律,也展現普通老百姓的法治觀念和法治信仰逐步生成的過程,這也是劇集的重要內容嗎?
趙冬苓:是的,這個太重要了法律。我到最高檢參觀12309檢察服務大廳時,看到特別多的群眾來信,深感檢察官的工作太辛苦了。但換一個角度來看,當老百姓遭遇不公或者對案件判決不理解時,會想到來檢察院尋求法律幫助,這本身就是我國法治進步的表現。講中國法治的進步,不僅要講法官、檢察官如何公正司法,還要講如何一步步培植法治信仰的土壤。
記者:在您看來法律,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在培育全民法治信仰的過程中發揮了什麼作用?
趙冬苓: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法律。這就是在用一個個案件的公正辦理,讓老百姓知道法律是權利的保障,讓大家相信法律,從而建立起對法律的信仰。近些年來,“兩高”推進的很多工作都與此息息相關,包括開展大量普法宣傳、製作法治題材影視劇等。從《重器》播出到現在,觀眾的反饋大多是非常正面的,很多觀眾感慨我國法治走到今天非常不容易,這其實也是一種對老百姓的法治宣傳教育。
用標誌性案件折射時代
記者:您剛剛提到,要透過不同個案讓觀眾感受法治變遷法律。在您的創作過程中,對於案件的選取有何標準?
趙冬苓:我希望能夠寫對中國法治進步產生過重要意義的標誌性案件法律。比如,劇中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喬至良強姦致人死亡案件裡,被害人自殺,到底喬至良和被害人之間屬於強姦還是通姦,這個案件只有在“嚴打”那種形式下才有讓人思考的價值,如果出現在今天,就是法律上的笑話了。還有玩具槍搶劫案中,小夥子到底是開玩笑還是真搶劫,雖然是一起很小的案件,但在當時,案件結果如何就要看法官如何來判定。所以我們在選擇案件時,並不是要譁眾取寵選擇驚悚的、刺激的案件,而是希望它在當時是有典型意義的。
記者:您在選案件的過程中法律,看了大概多少案例?
趙冬苓:這個記不清了,我當時採訪了很多人,大部分採訪物件都經歷過那個漫長時期法律。我會請他們談一談印象比較深的案件。這部劇裡的絕大多數案件都是有原型的。
記者:您在採訪中法律,有沒有特別感興趣,覺得一定要體現在創作中的案例?
趙冬苓:案例其實沒有,我印象比較深的反而是著名法學家高銘暄先生法律。從他身上,我感受到了中國法律人一定要讓中國走上法治之路的執念及薪火相傳的精神,於是把這種精神融入了劇中。劇中的兩位老教授就是以高銘暄先生和王作富先生為原型創作的。
記者:創作過程中法律,在對真實案例進行改編時,會不會有文學上的衝突和實際案件如何取捨的問題?
趙冬苓:其實,生活中聽到的案例,幾乎沒有再創作的空間,因為發生得太巧,任何改動都不如原貌法律。但是,我們仍會對每一個案例進行再創作。一方面,我們要和原型保持距離,避免因文學創作對原型人物進行二次傷害;另一方面,我們主要的工作不是編織案情,而是塑造人物,要把案例裡的人寫清楚、寫好。《重器》這部劇裡,唯一沒有原型的就是秦志高這個角色。他是我特別設計的人物,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培養的第一批大學生,但一生蹉跎。幾位主角的到來,給他帶來了外面世界的資訊,他非常渴望在事業上能夠有所成就。但他被家庭束縛住了,無法走出去,最終釀成了家庭悲劇。這也是全劇的最後一個案件。之所以設定秦志高這個人物,是想告訴觀眾,在我國還沒有完全走向法治的時候,人是沒辦法充分享有自由的,會被困在種種關係裡,時代的侷限性造就了他的境遇。希望這個故事能夠帶給大家這樣的啟迪:國家走向法治後,人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
從現實中的法律人身上
汲取創作力量
法治題材電視劇《重器》劇照
記者:《重器》中有5位主角,畢業後分別走上不同的崗位法律。每個人對於法治的信仰、理解和實踐都不同。您在設計這些人物時,分別賦予了他們怎樣的生命軌跡?
趙冬苓:從創作之初,我們就明確要控辯審都有,全方位展現法律行業群像法律。張麗慧因為從小沒有父母,寄人籬下,一開始是極端不自信的,她不知道自己是有力量的。因此,她的成長過程就是一方面慢慢建立自信,另一方面要經過非常孤獨、長期的歷練。她到邊陲小鎮的監獄當駐監檢察官,每天面對服刑人員,經歷各種事情後一步步成長起來。陳一眾畢業後先到檢察院工作,但在起訴一起案件時,正義感爆棚,導致被告人被判得過重。這件事讓他意識到了自己的不足,於是選擇辭職深造,成為學者,參與修法,同時兼職做律師,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陸則銘是一個非常靈活的男孩子,經過嚴格的法律學習和對中國現實的瞭解,心中的理想並沒有熄滅,畢業後成為一名律師。餘高遠是從社會底層慢慢走上來的,是農村知識分子的孩子。他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了很多問題,命運會發生很大變化。夏英傑是理想主義者,非常熱情,讓觀眾一眼就能記住。
記者:這5位主人公有沒有原型法律?有沒有您從其他檢察官、法官身上感受到的氣質?
趙冬苓:張麗慧身上就有我認識的檢察官的印記法律。實際上,張麗慧在邊疆的幾年對她的一生有決定性的作用。她在做駐監檢察官的時候,遇到了一位老檢察官,教會了張麗慧很多東西,可以說是張麗慧精神上的父親,是讓她成長為一名合格檢察官的重要影響者。這個老檢察官的原型就是著名的張飈檢察官。這樣的安排,也象徵了我們檢察隊伍的薪火相傳。
我之前到最高檢做過很多次採訪,有幾位檢察官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讓我覺得中國的法律精英就是這個樣子的法律。他們的法律素養、個人魅力都給了我非常大的震撼。
記者:“震撼”是分量極重的評價法律,這讓我們不禁好奇,他們究竟是怎樣的狀態?是您理想中的檢察官形象嗎?
趙冬苓:在認識他們之前,我並不瞭解檢察官法律。影視作品中的檢察官和我在現實中遇到的檢察官很不一樣。我遇到的很多檢察官就像學者一樣,當談起法律問題、案件事即時,你能感覺到所有東西都在他們心裡,這一點我非常佩服。
記者:對於這些人法律,對於檢察工作的發展變化,您最大的感觸是什麼?
趙冬苓:在最高檢的採訪結束後,我很感動,覺得他們不僅在嚴謹地從事著法律事務,也在思考中國法治的未來法律。中國的法治發展都是一代代法律人奮鬥出來的。
“重器”二字代表了
法在我們生活中的分量
記者:您同時也是全國人大代表,透過審議“兩高”報告、開展專題調研等方式全面瞭解檢察工作法律。在您看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實踐應該是怎樣的?
趙冬苓:近幾年,檢察職能發生了一些變化法律。一般觀眾的理解,好像檢察官的工作就是起訴犯罪。當我對檢察工作有了更深的瞭解以後,我發現遠不止如此。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能。一個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檢察官要審查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是否構成犯罪,防止產生冤錯案件。此外,還要履行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執行監督等職能。我相信,隨著法治的進步,檢察機關的監督工作會越來越重要。
記者:電視劇定名《重器》法律,背後有著怎樣的深層立意與考量?
趙冬苓: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重器”之名就來源於此。我認為,只有“重器”能夠代表法在我們生活中的地位,代表這個劇的分量,也代表我們對法律的理解。
記者:您期望觀眾從這部劇中得到什麼法律?
趙冬苓:我們一直說厚植中國法治土壤,所以希望《重器》這部劇能為厚植中國的法治土壤添磚加瓦法律。希望觀眾看完這部劇後,能感受到今天的法治進步來之不易,也希望他們更相信法律、更信仰法律。
記者:如果讓您對劇中傳承、推動法治進步的一代代法律人說一句話法律,您會說什麼?
趙冬苓:我最想說的話就是感謝法律。我們越瞭解歷史,越能感知他們的不容易。正是一代代法律人的奮鬥和犧牲,才有了今天我們國家來之不易的法治進步。法治建設永遠在路上,未來法治的更大進步,還有賴於現在和將來一代代法律人的更多努力。
(來源法律:檢察日報·綠海週刊 全媒體記者:單鴿 影片:楊睿涵 路紀臣 韓雲峰 海報:察畫匯創意社 王翊喬 攝影:全媒體記者 閆昭 監製:檢察日報社正視工作室 稽覈:田昊 王若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