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賣房遇“爽快買家”加價20萬急買,過戶後傻眼:200多萬尾款沒收到,房子還被抵押給他人;警方已刑事立案

據浙江廣播電視臺民生新聞節目《1818黃金眼》6月22日報道,近日,浙江寧波的張女士出售房產時,遇到願意加價20萬的買家,本來以為遇到了個爽快人,誰知背後有千層套路房產

賣房遇“超爽快買家”

張女士稱,2024年底,自己準備出售一套寧波的房產,房子面積是180平方米,市價大概為300多萬元房產

房子掛出後,有一位自稱是小應的中介聯絡張女士稱,有一個客戶段某,願意以高出市價大概20萬元左右購買這套房子,比較著急房產

2024年12月12號,張女士和段先生簽了房屋買賣合同房產。合同約定房屋總價315萬元,一次性付清全款。

張女士說,她簽字的時候,上面並沒有蓋“寧波市房產交易業務電子專用章”,她也不清楚這是正式合同房產

據張女士稱,房屋過戶前,她又和房產中介小應簽署了一份線下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雙方的方式是50萬元首付款,再加上按揭房產

當時張女士心裡就有點打鼓,一個是首付款的比例比我們日常認知的30%更低,還有就是銀行按揭的整個流程,全程不需要張女士參與房產

對此,小應解釋,銀行同意給段某放更多的按揭,按揭流程會由他和銀行對接,張女士只需要用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號房產。張女士沒有什麼賣房經驗,就接受了小應的說法,在收到首付款50萬元後,辦理了過戶的手續。

過戶第二天房子就被抵押房產,買家早就“淨身出戶”

按照約定,按揭款會在一個月內打至張女士賬戶房產。一個月過去了,張女士仍未收到錢款。

張女士去行政服務中心查詢網籤情況時發現,之前簽署的一次性付清全款的才是真正的合同,而她第二次籤的貸款合同其實是無效的,不是正式國家備案的房產

段某在過完戶的第二天,就找到一位樓女士抵押了房子,取得了抵押款180萬元房產

據悉,抵押的180萬元,段某打給了小應50萬元,一部分用於還外債,還有一部分轉給了他的前岳母,前岳母可能又轉給了他的前妻房產。段某早就跟妻子離婚,並且“淨身出戶”,可能就是有預謀地騙取張女士的房子。

張女士稱,中介小應也不叫這個名字,真名姓史,史某此前也捲入過另外的房屋買賣糾紛房產

目前,段某和史某已被拘留,當地警方已經刑事立案房產

記者也聯絡了這套房子的抵押權人樓女士,樓女士表示只是借了一筆錢給段某,對其他事情不知情房產

張女士最後表示,希望各位賣房者引以為戒,也希望有相同經歷的人聯絡司法機關,共同維護自身的權益房產

來源 | 1818黃金眼、新聞晨報、荊楚網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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